如果你曾经有一种冲动,想要激怒一群音乐爱好者——我不确定你为什么想这样做,但在这里和我一起工作——你会发现这个任务很容易完成。
你所要做的就是表达一种与他们不太相符的观点。他们中的一些人并不欣赏这一点在所有.
这是一个古老的真理,我在最近的评论后重新认识到乔纳斯·考夫曼他最近于10月24日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泽勒巴赫音乐厅(zellbach Hall)举行了独奏会。这位超级巨星德国男高音拥有许多忠实的粉丝和有思想、有知识的听众,他们认为他的表演是古典音乐界目前所能提供的最崇高的艺术体验之一。
我非常尊敬这些听众,我不想妨碍他们的快乐。我就是不同意他们。
在我看来,这种分歧不仅不引人注目,而且是受欢迎的。一个我们所有人都以同样的方式听到一切的世界,很快就会成为一个相当乏味的音乐存在。
然而,我的评论在某些角落显然被视为一种公开的敌意行为——对考夫曼、对他的仰慕者、对这首歌本身的艺术——有些人自己承担起了以同样方式回应的责任。在社交媒体上,一名音乐评论家声称,我根本不应该被允许评论任何东西,另一名音乐爱好者对我发出了咒骂。我的电子邮件收件箱短暂地变成了讽刺和愤怒的溪流。
从个人角度来看,这种谩骂并没有让我感到特别困扰。我的脸皮足够厚,足以应付相对次要的任务,即无视那些讽刺邮件,而且无论如何,这些邮件都没有像我被告知的那样,受到任何针对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或Beyoncé等流行偶像的批评。(我确实有一次有点失礼乔许葛洛班但他的粉丝们很轻松地接受了这一切。)
然而,这些愤怒的爆发让我感兴趣的是,它们揭示了人们对艺术批评目的的看法。如果评论一场音乐会、戏剧或电影的唯一目的是模仿读者对它们的反应,那这个标准就太低了。你已经知道你在想什么了,比我能估计的要好得多。
我确实理解当你遇到一篇似乎证实了你已经相信的一切的评论时内心深处的满足感(“是的!我根本就没疯!”)。作为一个读者,我经常体会到这一点。但这只是短期的多巴胺激增,很快就会消退。
相比之下,艺术批评的一大乐趣——对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如此——在于你我的反应之间的差异。
理想情况下,这会在两个不同但同样合理的观点之间创造一种内部对话:“哦,你是这么听的?有趣的是,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同意。”但如果你的回答是:“你听说过吗?然后我诅咒你和任何有同样感受的人"那就不算是对话了。
也许这没关系!没有法律规定我们必须讨论这些事情,即使是抽象的。如果你觉得我对乔纳斯·考夫曼的演唱缺乏欣赏甚至都不值得争论,那就走开。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诚实地解释为什么我们一开始就阅读批评是值得的。任何看《编年史》想知道我对某个音乐事件看法的人都会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这是一笔善意的交易。
但音乐爱好者唯一关心的是我是否正确的电话——也就是说,与他们自己的电话相符的电话——会让他们失望。因为有时候我对事物会有不同的看法,然后他们会怎么做?